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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海外购房者需缴纳申请费 新规12月1日生效
2015-12-02
据澳洲新快网援引澳大利亚投资审查委员会(FIRB)官网报道,自2015年12月1日起,在澳购房的海外人士申请FIRB购房批准时需缴纳申请费。 以下是自2015年12月1日起,几个需要注意的法例变动处: 1。 澳洲税务局将通过新的系统,整理及配对数据,来加强执行检查。 2。 处罚力度加强 除了现有的刑事处罚外(个人处分从90,000澳元增加至了135,000澳元),还将有民事罚款,对不太严重的地产购买违例还要给出告示; 那些协助海外投资者违法的第三方也将面临刑事和民事处罚; 据报道,任何违反FIRB规定,购买澳洲二手不动产的海外投资者将面临重罚,处罚金额将为该地产市价的25%。 3。收申请费 2015年12月1日后,外卖投资者需交申请费来垫付审查费用。 4。 外国投资购买农业地产将增加审查 自2015年1月,审查门槛将从2.52亿改为1500万澳元。 对于与初级生产有关的下游活动,农商业直接投资门槛为5500万。 5。 将通过综合的土地注册提升外国投资在澳购买房产的透明度: 将从2015年7月1日起设立投资者直接将材料提交给澳洲税务局的农业用地登记。 此外,相关税费也会提升。